案例13:韓晶與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平衡了商標注冊人和在先使用人的權益問(wèn)題
二審案號:〔2015〕黑知終字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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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jīng)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lèi)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zhuān)用權人無(wú)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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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jiǎn)介】
1999年3月16日,報達家政服務(wù)中心成立。2003年12月9日,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責任公司成立。2009年3月17日,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成立。上述三家企業(yè)均系與哈爾濱日報報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哈爾濱報達集團有限公司有關(guān)聯(lián)的家政企業(yè),并始終在企業(yè)經(jīng)營(yíng)和廣告宣傳中使用"報達家政"字樣。
韓晶系第5343105號""商標的權利人,其商標注冊證記載:核定服務(wù)項目:(第45類(lèi))家政服務(wù);提供保姆服務(wù);保潔工(家政服務(wù));社區保安;月嫂(家政服務(wù));社交護送(陪伴);護送;安全咨詢(xún);提供按小時(shí)計費的家政服務(wù);家政服務(wù)信息咨詢(xún),注冊人:韓晶230107197204142460,注冊有效期限:自公元200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3日。2012年9月13日,韓晶成立了哈爾濱市南崗區報達家政通達服務(wù)部。
2014年2月28日,韓晶向法院提起訴訟稱(chēng):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正式成立,系在韓晶申請""注冊商標三年之后。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使用"報達家政"字樣易使公眾產(chǎn)生誤認,侵害了韓晶的注冊商標專(zhuān)用權。請求判決:一、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zhuān)用權的行為,更改"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中的"報達家政"字樣;二、訴訟費由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負擔。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辯稱(chēng):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對"報達家政"字樣享有合法的在先權利。韓晶無(wú)權禁止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報達家政"字樣。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對韓晶的注冊商標不構成侵權,韓晶的訴訟主張不成立,應駁回其訴訟請求。一審法院判決:駁回韓晶的訴訟請求。判后,韓晶上訴至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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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點(diǎn)評】
本案的雙方當事人同位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且均以"報達"之名從事家政服務(wù),因為"報達家政"的商標與字號的權屬問(wèn)題而對簿公堂。原告韓晶雖系""商標的商標權人,且已使用該商標進(jìn)行經(jīng)營(yíng),但被告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對"報達家政"字樣的使用源于報達家政服務(wù)中心、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責任公司的多年在先使用。在一、二審審理中,法院緊緊圍繞商標法關(guān)于在先使用的構成要件,對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是否構成在先使用進(jìn)行了詳細闡述分析。其中關(guān)鍵的一點(diǎn)在于,認可了報達家政服務(wù)中心、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責任公司和哈爾濱報達家政有限公司對"報達家政"字樣的使用系承繼使用。本案的典型意義在于,保護了公平競爭,平衡了商標注冊人和在先使用人的權益,避免給在先使用人造成不公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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